签字(第1页)
协议一共两页。两页A4纸,宋体小四。左边装了一根订书钉,钉得不偏不倚,在纸面正中间偏上的位置。
苏念把协议放在画室的台面上。台面是木头的,旧,有一道裂纹从左边一直延伸到右边。协议搁在那道裂纹上,像搁在一根绷紧的弦上。
他看了一遍。
甲方:海城砚青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砚。乙方:苏念。
第一条: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艺术创作扶持资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资金于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第二条:乙方承诺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一幅、不多于两幅原创绘画作品。作品题材、风格不限。
第三条:协议期限为三年,自签署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约事宜。
第四条:协议期内,乙方所有原创作品均由甲方优先选购。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及定价建议权。
第五条: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作品出售或授权给第三方。
第六条:乙方需配合甲方的合理安排。
第七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需向甲方退还全部扶持资金,并支付相当于扶持资金三倍的违约金。
苏念看完第七条,翻回去又看了一遍第六条。
六个字。乙方需配合甲方的合理安排。
他盯着这六个字看了有十秒。不长。但够他读完两遍。第一遍是字面的:配合,安排,合理。第二遍是在想:什么叫合理?谁说了算?
合理这两个字没主语。但前面有"甲方"。"甲方的合理安排"——那合理的标准是不是也是甲方定的?
他皱了一下眉。
但又看了第七条——违约金。扶持资金三倍。两万五的三倍是七万五。如果他不配合,如果"配合"的那个安排他不想做,他要赔七万五。
七万五。他现在连两万五都还不起。
苏念把协议翻到第一页,从头又看了一遍。他不是法律专业的,很多条款他读得半懂不懂。但有几个地方他看出来了——
第四条。甲方享有定价建议权。这不是优先购买权那么简单。"建议权"三个字很温和。但定价的建议权意味着——他的画卖多少钱,沈砚有发言权。如果沈砚说这幅画值三千,他能不能说不值,值五万?协议没写。
第五条。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作品出售给第三方。这意味着他以后卖画,要先过沈砚这一关。不卖——那沈砚不签字。他想卖给别的画廊——沈砚不签字。
第六条。配合甲方的合理安排。
这三条加在一起,苏念说不上来哪里不对,但他觉得紧。不是勒住脖子的那种紧,是绳子搭在肩上的那种紧。不疼。但你知道它在。
他放下协议,走到窗前。画室的窗朝北,光不好。这个时间段没有直射光,整个工作室是灰蓝调的。那张画了一半的河岸画稿靠在墙上,暖橘色在灰调里显得很跳。
苏念站在窗前想。
他能不签吗?
钱已经拿了。手术费两万五已经打进他卡里了。周特助昨天就办好了。苏洋今天上午做了检查,明天就能安排手术。他爸在电话里又哭了,继母在旁边抢过电话说"念念你可算出息了,认识这么大的人物"。
他不能不签。
钱已经用了。协议不签,那就是口头约定,没有法律效力。没有法律效力,沈砚随时可以要回去。要回去——苏洋的手术已经做了,钱已经花在医院里了。他还?拿什么还?
他得签。
但协议上的条款——他又看了一遍第四条和第五条。这两条比第六条更具体,更看得见。他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协议期三年。三年里,他的画要先给沈砚选,不能擅自卖给别人。一年一到两幅。如果沈砚给的定价低于市场价,他——
苏念摇了一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