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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三十七步2(第1页)
很多年后,有人问沈清:你每天早上都起那么早,去干什么?
他说:散步。
那人问:走多少步?
他说:六百三十七步。
那人笑:这么精确?你数过?
他没回答。
他没法解释。
六百三十七步,不是步数。
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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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三日,六点三十七分。
那年那天,他十八岁。
站在那个站台边上,手里握着手机。
电话那头说:“请问是沈清吗?这里是市二医院……”
后面的他没听清。
他只记得低下头,看了一眼手表。
六点三十七分。
秒针还在走。
一格,一格,一格。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这个时间会刻在他骨头里。
刻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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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每一天的六点三十七分,他都会停下来。
无论在哪里,在做什么。
开会的时候,他正说着话,忽然停住。
三秒。
然后说:“不好意思,刚才说到哪儿了?”
走路的时候,他忽然站住。
身边的人问:怎么了?
他说:没什么。
吃饭的时候,他放下筷子。
对面的人问:不好吃?
他说:不是。
睡觉的时候,他会醒。
不用看表。
他知道。
六点三十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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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他还在北京上学。
宿舍里六个人,其他人不知道他为什么每天那个时间会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