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余我弟弟(第2页)
简向宁推着一辆只装着三颗包菜和八根玉米的小推车本身已经足够显眼,背后背着一个白发白瞳的貌美男人更是引得小镇上的人们驻足观看。
“简余,好多人在看你。”简向宁侧头,“首先我们就能吸引到人。流了。”
“其实他们都是在看你。”简余趴在竹篓边,“他们觉得我们很怪异。”
“你很漂亮,简余。”简向宁以为简余又自卑了,“你的长相无疑是特别的,但很漂……简余?”
简向宁正要补齐“漂亮”二字,余光里瞥见一个披着灰褐色斗篷的小男孩扒着背篓,试图从背篓边拉住甜莓玉米的须,将玉米从背篓里扯出来。
简余侧着脸俾睨着小男孩,白瞳里黑色蛛网瞬间往瞳孔中心延伸,搭在背篓边缘的指尖尖端突然变得弯曲尖锐。
“嗯?”简余转头时眼睛和手指的异样瞬间消散,“哥,你叫我?”
简向宁再低头去看简余的手。
指甲圆润,甚至还透着微微的粉色。
刚刚那是错觉吗?
或许这两天换了新环境还没有适应,他怎么会把简余想象成怪物的模样。
“简余,拿一个出来给他吧。”简向宁背过手,掌心朝上,“这小孩想吃。”
简余乖巧地抽出一个甜莓玉米递给他。
然而当他摊开掌心向小男孩示好时,小男孩颤抖着伸手,却在接触到玉米的瞬间瞳孔骤缩,咬着唇拔腿就往旁边的小路跑去。
简余贴近了他的背,鼻腔里漏出一丝气音,“他的胆子好小。”
“你是新的农场主?”面前猪肉铺的大叔叫住他,“来买东西还是卖东西?”
有人愿意搭理,简向宁当然是第一时间上前打招呼。
他低头看起来极为认真地挑选五花肉,一边假装不经意间搭话,“叔,我有卖也有想买,现在猪价如何?我前段时间去林杉镇,那边猪价涨得厉害。”
他挑了一条看起来肥瘦比例为三肥两瘦的五花肉,用手直接拿着递给大叔。
“老曾,来一斤排骨!”一个穿着修身灰色衣的女人叼着根烟,骑着辆电摩停在铺子边,往铺子上扫了眼,“昨天那根太肥,炖土豆伞菇汤肥得要死。”
“五花肉一斤十二。”这个女人看起来像是熟客,大叔回答他的同时熟练的挑拣起了排骨,最终选中了一条比较短的,周边没带什么脂肪的往称上一扔,“十八。”
“这条看起来还可以哦。”女人拿起手机扫了铺子上贴着的二维码转了款,“老曾,要我说,你生意做久了,还得是得实诚啊,昨天那根确实差了点意思。”
砍骨刀一起一落,把砧板砍的哐哐作响,女人锐利的目光一转,落在了简向宁的小推车上。
“你是詹姆的那个便宜侄子?”女人扭头对简向宁说,“这些你的?”
这个称呼令他有些不悦,但他没必要在头天赶集就和一个陌生人较真。
“是我的。”简向宁还是挂着招牌的笑,“从老家镇上带过来的,农场里的还没种成。您可以试试,然后给点反馈。如果觉得好吃的话,我应该会在这边农场上多种一些包菜和玉米,气候应该挺合适的。”
大叔把排骨装好扔给女人,“你不会说话就少说点,我觉得他这包菜叶子厚度还不错。”
“我倒是看中这竹篓里的玉米,颜色头一次见。”女人绕到一旁,微微倾身往他身后观察,“这人怎么在篓子里?和这玉米一样奇特。”
“哦。”简向宁反手将背篓紧了紧,微笑道,“这是我弟弟,他腿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