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海外劳务保障(第1页)
当江临舟正在燕京访友时,央编办小会议室。
与上次和国资委商议央国企职工权益保障局相比,会者增加到了五人,但空气里瀰漫著比上次更复杂的张力。
除了周秉义、吴思远,新任参与者同样是大佬级人物,
李维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分管劳动关係。
郑国明,外交部副部长,分管领事保护与涉外安全事务。
还有一位特殊列席者,陈卫东,国家安全部涉外安全局副局长。
周秉义开场,语调一如既往地沉稳?
“央国企职工权益保障局,在七省试点运行平稳,证明了『央地协同、权责適配的思路是正確的。
今天这个扩大会议,是想探討將这一成功经验,延伸到另一个亟待加强的领域——海外劳务保障。”
李维民眼睛一亮,身体前倾。人社部在这块,同样是有责无权久矣。
周秉义,分析继续道。
“目前,我国海外务工人员已超千万。
他们面临的欠薪、工伤、人身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而现有领事保护力量侧重於应急突发,常態化的权益保障机制薄弱。
我们提议,参照国內模式,由人社部牵头,外交部深度参与,设立『海外劳务权益保障中心。”
周秉义的提议,得到了李维民附和,立刻接话道。
“我完全赞同周部长的战略眼光!
我们的务工人员在海外是『孤军奋战,遇到问题常常求助无门。
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国內国外资源,建立从劳动合同认证、薪资支付监控到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的全链条保障,势在必行。
这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
郑国明轻轻放下茶杯,声音温和,带著外交官特有的审慎,提出问题。
“秉义部长,维民部长,保护海外公民权益,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责无旁贷,也一直在全力做。
不过,成立专门『中心,涉及几个深层问题。
首先是,管辖权与外交惯例。
在他国领土上开展有组织的劳务权益保障活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公权力延伸,极易被误解为『治外法权或干涉內政。
敏感度极高,需与驻在国政府达成高度默契,这非一朝一夕之功。
其次,与现有体系的融合。
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工作,是高度集成、反应迅速的『战时机制。
插入一个常態化的『保障中心,如何避免职能重叠、资源內耗,甚至干扰紧急情况下的统一指挥?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安全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