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3章 处理意见(第1页)
宋志坚闻言也不催逼,微微颔首示意他自便,自己则在站长办公室的会客区落座等候,同时示意随行的两名组员分头行动。
一路前往站财务股,调取钱浩然历年的工资发放明细与审批台账,一路去综合档案室,翻查所有请假、病假相关的存档材料。
财务股的账目记录得非常清楚,:钱浩然从
1999
年
1
月到
2005
年
10
月,累计领取工资、津贴及各项福利补贴共计十八万六千余元。
六年时间里,有效的病假证明仅有两张,一张是
1999
年初由市职工医院开具,一张是
2000
年中由站医务室出具,此后再无任何续假手续、年度复核材料,更没有复工通知。
工资发放审批表上的签字人,前几年是时任质监站站长,2001
年徐明远接任站长之后,便换成了他的签字,月月签、年年批,从未提出过异议。
也就是说,从
2001
年到现在,整整五年时间,钱浩然没有任何有效的在岗或病假手续,却一直在全额领取工资福利。
徐明远作为一站之长,每月在工资审批表上签字确认,等于持续为这个吃空饷的人背书兜底。
另一路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核查的组员,也查实了孙丽芳的借调手续存疑。
档案馆留存的一份《关于借调孙丽芳同志至省建设厅工作的函》上,省建设厅的公章印迹模糊难辨,函件后未附任何省厅的人员接收回执、报到证明或工资划转凭证。
组员当场拨通省建设厅人事处的办公电话核实,对方明确答复,省建设厅历年借调人员台账中,并无石市建设局孙丽芳此人,也从未出具过该份借调函。
第三路负责核实贺志远下派锻炼情况的组员,反馈的情况更为离谱。
贺志远所谓的
“下派基层锻炼”,仅有一张市建设局自行出具的内部工作派遣单,落款加盖的是市建设局党组公章。
既无区委组织部的干部下派审批表,也无对口接收单位的报到回执与任职文件,甚至连一张下派期间的工作考核记录、考勤台账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