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第7页)
被告人自认为‘社会体系优化者’,将独居、密闭生活、低社交人员视为‘冗余变量’,以‘清理优化’为动机,实施长期、精密、体系化连环杀人。
本案并非报复、谋财、恩怨、冲动犯罪,而是以星座符号为纲领、以医学技术为手段、以远程无痕为目标的仪式化杀人。”
“三、作案周期与星座依据
被告人严格按照摩羯座公历周期(12月22日—1月19日)完成全部预备行为:
入职实验室、合成示踪分子、组织体检沙龙、筛选标定15名目标、预埋气体输送管路、搭建远程操控端。
周期内只布局不杀人,周期外统一收割。
本案定名‘摩羯案’,具有完整、客观、科学的事实依据,并非主观标签。”
“四、杀人手段当庭确认
1。筛选:以呼吸体检名义筛选高适配目标;
2。标定:植入半年代谢周期示踪分子,作为体内触发锚点;
3。输送:静音气泵+惰性气体+建筑管路,静默无色无嗅;
4。触发:远程信号干预中枢神经,无痛苦、无挣扎、无痕迹;
5。签名:每案遗留□□一粒,标识摩羯体系执行;
6。栽赃:将全部证据链指向课题负责人沈亦清,构建完美替罪闭环。”
“五、危害结果
被告人共实施故意杀人9起,致9人死亡;
预谋杀害剩余6人,因警方及时反制而未得逞;
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特别隐蔽、特别危险;
社会危害性极大,公众安全感遭受严重冲击。”
“六、归案与供述
被告人因急于完成终场仪式,仓促撤离留下血迹与指纹,被警方锁定身份、追踪轨迹、当场抓获。
到案后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自愿认罪。”
公诉人最后陈述: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形成完整闭环证据体系,足以认定被告人林默构成指控全部罪名。”
法庭询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事实有无异议。
林默平静摇头:
“无异议。”
辩护人仅做量刑辩护:
“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无前科,系长期孤僻导致认知扭曲,请求法庭酌情从轻。”
林默本人对“悔罪”未作任何表态。
他没有道歉,没有悲伤,没有愧疚。
对他而言,这只是体系的失败,不是道德的失败。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一句话定调全案法理:
“被告人声称自己在建立‘更干净、更有序的体系’。
但法律的逻辑非常简单:
任何体系,都不能以剥夺生命为代价。
任何规则,都不能凌驾于他人的生存权之上。
任何个人,都无权扮演世界的‘优化者’‘清理者’‘裁决者’。
摩羯案所谓的‘体系’‘精密’‘无痕’,